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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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生信息About the school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80号)文件的要求,经省教育厅批准,2019年我校进行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做好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第二条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

    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3564,省内代码:6268。

    第五条办学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办学特点: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是以质量教育和质量服务为主要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是河南省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试点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更是质量工程师成长的沃土、首席质量官放飞

    的摇篮。

    在河南省教育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平顶山市政府的领导支持下,由学院牵头组建的河南质量工程高等职业教育集团已成为集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社会服务等多种功能的“产、学、研”联合体,与美的集团、郑州航空港区等企业、产业集聚区深度合作,职教集团理事会成员稳定在126家,校企合作单位达220家。

    学院始终严守“质量重于泰山”的校训,弘扬“科学精准、法制规范、责任诚信、创新卓越”的质量文化理念,坚持科学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努力使学院成为培养质量专业人才的摇篮,成为以质量服务为特色的区域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报名要求

    第九条2019年单独招生计划2655人。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表
    系部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备注 计划(人) 学费(元/年)
    食品与化工系 1 食品营养与检测 3   45 3600
    2 工业分析技术 3   45 3600
    3 食品加工技术 3   45 3600
    4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3   45 3600
    5 应用化工技术 3   45 3600
    6 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 3   45 3600
    7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45 3600
    8 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 3   45 3600
    9 药品质量与安全 3   45 3600
    10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3   45 3600
    机电工程系 1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45 3600
    1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45 3600
    13 电梯工程技术 3   45 3600
    14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3   45 3600
    15 数控技术 3   45 3600
    16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45 3600
    17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45 3600
    18 特种加工技术(精密加工技术方向) 3   45 3600
    19 特种加工技术(激光加工技术) 3   45 3600
    20 工程测量技术 3   45 3600
    建筑工程系 21 工程造价 3   45 3600
    22 建设工程管理 3   45 3600
    23 建设工程监理 3   45 3600
    24 建筑材料检测技术 3   45 3600
    25 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 3   45 3600
    26 建筑工程技术 3   45 3600
    27 市政工程技术 3   45 3600
    28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45 3600
    29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装饰界面) 3   45 3600
    3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家居装潢策划) 3   45 3600
    31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家居装饰) 3   45 3600
    经济与管理系 32 会计 3   45 3300
    33 财务管理 3   45 3300
    34 电子商务 3   45 3300
    35 工商企业管理(企业质量管理标准化) 3   45 3300
    36 人力资源管理 3   45 3300
    37 市场营销 3   45 3300
    38 投资与理财 3   45 3300
    39 物流管理 3   45 3300
    40 质量管理与认证 3   45 3300
    信息工程系 4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45 3600
    4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45 3600
    43 建筑室内设计 3   45 3600
    44 计算机网络技术(系统集成方向) 3   45 3600
    45 计算机网络技术(微软高级开发与应用) 3   45 3600
    46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开发与设计) 3   45 3600
    47 计算机应用技术(企业级开发与应用) 3   45 3600
    48 移动商务(阿里巴巴开发工程师方向) 3   45 3600
    49 移动商务 3   45 3600
    50 移动应用开发(安卓高级手机开发工程师) 3   45 3600
    51 移动应用开发(互联网营销方向) 3   45 3600
    52 移动应用开发 3   45 3600
    法政系 53 法律事务 3   45 3300
    54 物业管理 3   45 3300
    55 公共事务管理 3   45 3300
    56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3   45 3300
    57 酒店管理 3   45 3300
    58 旅游管理 3   45 3300
    基础部 55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3   45 3300
        合计     2655  

    第十条生源范围

    已取得参加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资格者,可报名参加。

    第十一条报名时间及要求

    填报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9时至22日18时,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

    第四章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考核与评分

    按省内统一安排,我院将在3月31日进行单独招生考试,由学院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和评卷。具体内容如下:

    1、考试方式及内容

    由“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两个科目组成,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形式进行。

    “文化素质”考试要求:高中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原则上应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或部分科目等级成绩,其他考生可随中职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

    “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考试要求:高中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中职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考试科目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包含语文(政治)、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共一份试卷,总分300分,其中:语文(政治)占150分、数学80分、英语7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科目按照高中考生的“职业适应性”考试和中职考生的“职业技能”考试,总分300分,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具体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考试,在2019年3月31日,上午9:00~11:0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在2019年3月31日,下午:14:00~16:0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具体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为: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院内

    4、考核成绩确定

    考生录取总成绩由文化素质考核成绩、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成绩组成,满分600分。其中,文化素养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50%,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办法,A等级按相应科目满分的95%确定,B等级按相应科目满分的90%确定,C等级按相应科目满分的85%确定.考核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及学校精准扶贫地区的考生在符合国家单独招生考试政策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测试方式:由学校综合素质考评小组负责实施,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6、政策加分:符合国家高招照顾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国家及省教育厅规定加分政策执行。

    7、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8、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三条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试的成绩,按照招生计划、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第十四条公示

    学院招生办负责将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名单,在本校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如无异议,报请省招办审查备案,按省招办统一规定进行录取。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资助政策

    1、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开通“绿色通道”,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和住宿费),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在校就读期间免利息,毕业当年7月1日开始计算利息,毕业后38个月内还清本息,利息按年度支付)。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在校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审核批准后,每年获8000元奖励。

    3、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习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核批准后,每年可获5000元奖励。

    4、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并办理相关手续。审核批准后,每年可享受2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等次的国家助学金。

    5、学院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满足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并可获得相应资助。

    第十六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办公室。



    本文来源:河南高职高专院校联合招生网https://www.hnzzjxw.com/
    本文标题: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本文地址:http://hnzhlgch.hnzzjxw.com/news/itemid-165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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